原帖由 mashimaro11 于 2008-4-24 09:27 发表 简历发了都没有消息 石沉大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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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彩色激光 于 2008-4-24 11:31 发表 同感,同感! 即使不合适也应该通知一下当事人,或者给个答复期限。 希望楼主……
原帖由 勤学好问 于 2008-4-24 15:44 发表 哦,难道是我们的邮箱有问题 ?请发到以下地址: product@edmundoptics.com.cn 注明应聘职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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