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篇文章是邓鸿林在11年上海展上的一番话:“ 激光功率已不足以描述切割能力的大小,亮度(Brightness)才是。亮度的定义是“单位面积单位立体角的激光功率”。对比CO2激光器、碟片激光器和光纤激光器,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:直到5千瓦,以光纤激光的亮度最大,切割金属板最快最厚的当属光纤激光。
但实际上切割厚板尚不如CO2激光,尽管碳钢对近红外的1.07掺镱光纤激光的吸收率数倍于中红外10.6的CO2激光,但10倍于光纤激光波长的CO2激光之切缝比光纤的宽得多(一般2mm),氧气易于吹入。 这就是CO2激光46年来一直独占固体激光之鳌头的缘由。”
这两段话简单理解是:
A. 决定激光切割能力的不是输出功率,是“亮度”(中国激光界终于有权威认识到这个道理了);
B. 光纤激光的亮度(5000瓦以下)比CO2高;
C. CO2激光切割厚板能力比光纤激光强;
D. CO2激光会聚光斑直径2毫米,光纤激光会聚光斑直径要小,保护气体通过困难,所以CO2切割能力强,不是CO2的“亮度”比光纤激光亮。
按照这位中国激光界的权威的说法,中国光学界的从业人员都是“白瓷”,他们不会将光纤激光期的会聚光学系统改变,使光纤激光期的会聚光斑同样会聚成2毫米!我们读知道,如果光纤激光器的会聚光学系统将激光束会聚到和CO2同样的直径,这是一件比CO2还要容易的事情,同样也是比会聚成现在这种更细光斑直径,更容易的事情。如果会聚成和CO2同样直径的光斑,按照邓鸿林说的光纤激光的亮度更亮,这时光纤激光的锐利长度应该比CO2更长,切割厚度应该比CO2更厚、切割质量更好!
中国激光的末路就是因为这些中国激光的权威们的无知所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