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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负责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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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14 01:5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为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,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并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要求,落实以下制度内容。
1、由政治素质过硬、人品优良,在公司担任部门主管级别以上,具备管理能力、对电子公告服务技术操作培训后能熟练应用的,担任专职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人员,即管理员;
2、版主专人专管全责制,以确保版主工作积极性与警觉性,出现违规违法帖子直接追究责任人;
3、严格执行发帖先审核后通过原则;
4、在本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举报手机电话、办公电话、电子邮箱;
5、帖子内容签名等均设置关键字过滤,有敏感字眼的内容无法显示,管理人员每小时通过rss监控网站新增信息;
6、启用帖子限时编辑功能,防止出现暗渡陈仓行为;
7、在网站显著位置张贴BBS专项备案许可证号码和工信部备案号码、公安网监备案号码,并每天检查相应链接是否正常。
8、加强版主的学习教育,积极参加单位内部或有关单位组织的网站培训活动、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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